變更登記(公司行號)

【變更登記】有限公司

一、公司名稱變更

♦ 變更流程
新公司名稱預查
全體股東簽認同意書並修訂公司章程
備齊應備資料,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
公司名稱變更登記完成
※變更完成時間為5日內,須備齊應備資料且不含例假日※
至各區國稅局辦理營業變更登記及購票證變更等事宜
營業變更登記完成

♦ 應備資料

  1. 事務所代辦委託書
  2. 股東同意書─本所提供表單,由全體股東親簽
  3. 變更後公司章及發票章─本所提供代刻服務
※其餘所需資料如申請書、設立變更登記表、營業事項登記表等文件皆交由本所辦理※
※以上流程及應備資料皆以各主管機關之公告及實際需要為準※


二、股東出資轉讓變更

♦ 變更流程
各股東出資轉讓內容確認
全體股東簽認同意書並修訂公司章程
備齊應備資料,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
股東出資轉讓變更登記完成
※變更完成時間為5日內,須備齊應備資料且不含例假日※

♦ 應備資料

  1. 事務所代辦委託書
  2. 股東同意書─本所提供表格,由全體股東親簽
  3. 新任股東私章─本所提供代刻服務
  4. 新任股東身分證影本
※其餘所需資料如申請書、設立變更登記表、營業事項登記表等文件皆交由本所辦理※
※以上流程及應備資料皆以各主管機關之公告及實際需要為準※


三、公司所在地變更

♦ 變更流程
確認新所在地,需符合都市計畫法及土地分區管制規則之規定
全體股東簽認同意書並修訂公司章程
※同一縣市內之所在地變更則無須修訂公司章程※
備齊應備資料,向變更後所在地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
所在地變更登記完成
※變更完成時間為5日內,須備齊應備資料且不含例假日※
至各區國稅局辦理營業變更登記及購票證變更等事宜
營業變更登記完成

♦ 應備資料

  1. 事務所代辦委託書
  2. 股東同意書─本所提供表格,由全體股東親簽
  3.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賃契約書
  4. 建物所有權狀(須附註房屋稅籍編號)或最新一期之房屋稅單
  5. 變更後發票章─本所提供代刻服務
※其餘所需資料如申請書、設立變更登記表、營業事項登記表等文件皆交由本所辦理※
※以上流程及應備資料皆以各主管機關之公告及實際需要為準※



四、所營事業變更

♦ 變更流程
欲變更之事業項目預查
全體股東簽認同意書並修訂公司章程
備齊應備資料,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
營業項目變更登記完成
※變更完成時間為5日內,須備齊應備資料且為不含例假日※
至各區國稅局辦理營業項目變更登記
營業變更登記完成

♦ 應備資料

  1. 事務所代辦委託書
  2. 股東同意書─本所提供表格,由股東親簽
※其餘所需資料如申請書、設立變更登記表、營業事項登記表等文件皆交由本所辦理※
※以上流程及應備資料皆以各主管機關之公告及實際需要為準※


五、增資減資變更

♦ 變更流程
確認增減資內容
全體股東簽認同意書並修訂公司章程
會計師驗資簽證
備齊應備資料,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
增減資變更登記完成
※變更完成時間為5日內,須備齊應備資料且為不含例假日※
至各區國稅局辦理變更登記
營業變更登記完成

♦ 應備資料

  1. 事務所代辦委託書
  2. 股東同意書─本所提供表格,由股東親簽
  3. 新增股東私章─本所提供代刻服務
  4. 存摺影本及銀行存款餘額證明
  5. 增資基準日資產負債表及前一日之試算表
※其餘所需資料如申請書、設立變更登記表、營業事項登記表等文件皆交由本所辦理※
※以上流程及應備資料皆以各主管機關之公告及實際需要為準※


六、其他變更事項

章程修正變更、組織變更、經理人之委任解任、存續合併變更、停業、復業、解散登記等,詳情請洽本所之專案承辦人。

【變更登記】股份有限公司

一、公司名稱變更

♦ 變更流程
公司名稱預查
召開股東會,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
※須由股東會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,
並以過半數之出席股東表決同意並修改章程※
備齊應備資料,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名稱變更登記
名稱變更登記完成
※變更完成時間為5日內,須備齊應備資料且不含例假日※
至各區國稅局辦理營業變更登記
營業變更登記完成

♦ 應備資料

  1. 事務所代辦委託書
  2. 股東會會議記錄─本所提供表格及內容登打,由主席及記錄簽章
  3. 變更後公司章及發票章─本所提供代刻服務
※其餘所需資料如申請書、設立變更登記表、營業事項登記表等文件皆交由本所辦理※
※以上流程及應備資料皆以各主管機關之公告及實際需要為準※



二、所營事業變更

欲變更之營業項目預查
召開股東會,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
※須由股東會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,
並以過半數之出席股東表決同意並修改章程※
備齊應備資料,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所營事業變更登記
所營事業變更登記完成
※變更完成時間為5日內,須備齊應備資料且不含例假日※
至各區國稅局辦理營業變更登記
營業變更登記完成

♦ 應備資料

  1. 事務所代辦委託書
  2. 股東會會議記錄─本所提供表格及內容登打,由主席及記錄簽章
※其餘所需資料如申請書、設立變更登記表、營業事項登記表等文件皆交由本所辦理※
※以上流程及應備資料皆以各主管機關之公告及實際需要為準※



三、增資減資變更

增減資金額及分配內容確認
召開股東會,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
※須由股東會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,
並以過半數之出席股東表決同意並修改章程※
召開董事會,經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
備齊應備資料,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增減資變更登記
增減資變更登記完成
※變更完成時間為5日內,須備齊應備資料且不含例假日※
至各區國稅局辦理增減資變更登記
營業變更登記完成

♦ 應備資料

  1. 事務所代辦委託書
  2. 股東會會議記錄─本所提供表格及內容登打,由主席及記錄簽章
  3. 董事會會議記錄─本所提供表格及內容登打,由主席及記錄簽章
  4. 簽到簿─由出席董事親簽
  5. 存摺影本及銀行存款餘額證明
※其餘所需資料如申請書、設立變更登記表、營業事項登記表等文件皆交由本所辦理※
※以上流程及應備資料皆以各主管機關之公告及實際需要為準※



四、所在地變更

變更前後所在地於同縣市:
召開董事會,經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
※須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之董事出席,
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變更※
變更前後所在地於不同縣市:
召開股東會,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並修訂章程
※需經股東會三分之二以上之股東出席,
以出席股東過半數同意後,由董事會依上述方式決議變更※
備齊應備資料,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所在地變更登記
所在地變更登記完成
※變更完成時間為5日內,須備齊應備資料且不含例假日※
至各區國稅局辦理所在地變更登記
所在地變更登記完成

♦ 應備資料

  1. 事務所代辦委託書
  2. 股東會會議記錄─章程經修訂者需要
  3. 董事會會議記錄─本所提供表格及內容登打,由主席及記錄簽章
  4. 簽到簿─由出席董事親簽
  5.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 或 租賃契約書
  6. 建物所有權狀(須附註房屋稅籍編號)或最新一期房屋稅單
  7. 變更後發票章─本所提供代刻服務
※其餘所需資料如申請書、設立變更登記表、營業事項登記表等文件皆交由本所辦理※
※以上流程及應備資料皆以各主管機關之公告及實際需要為準※




五、其他變更事項

經理人委任解任變更、章程修正變更、改選董監事變更、補選董監事變更、解任董監事變更、政府或法人股東代表人變更、合併新設變更、合併存續變更、合併解散變更、停業、復業、解散登記,詳情請洽本所之專案承辦人。

【變更登記】獨資合夥

一、行號名稱、營業項目變更

♦ 變更流程
行號名稱或營業項目預查
備齊應備資料,向主管機關申請名稱變更登記
變更登記完成
※變更完成時間為5日內,須備齊應備資料且不含例假日※
至各區國稅局辦理營業變更登記及購票證變更等事宜
營業變更登記完成

♦ 應備資料

  1. 事務所代辦委託書
  2. 合夥同意書或契約書─由合夥人親簽
  3. 變更後行號大章及發票章─本所提供代刻服務
※其餘所需資料如申請書、設立變更登記表、營業事項登記表等文件皆交由本所辦理※
※以上流程及應備資料皆以各主管機關之公告及實際需要為準※



二、負責人變更

♦ 變更流程
確認新任負責人
備齊應備資料,向主管機關申請負責人變更登記
變更登記完成
※變更完成時間為5日內,須備齊應備資料且不含例假日※
至各區國稅局辦理營業變更登記及購票證變更等事宜
營業變更登記完成

♦ 應備資料

  1. 事務所代辦委託書
  2. 轉讓契約書─本所提供表單及內容登打,由轉讓雙方親簽
  3. 合夥同意書或契約書─由合夥人親簽
  4. 新任負責人私章及變更後發票章─本所提供代刻服務
  5. 新任負責人身分證影本
  6. 若新任負責人為繼承登記者須另附:繼承系統表、繼承協議書、稅款繳清證明書/同意移轉證明書/核定免稅證明書/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/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
※其餘所需資料如申請書、設立變更登記表、營業事項登記表等文件皆交由本所辦理※
※以上流程及應備資料皆以各主管機關之公告及實際需要為準※



三、所在地變更

♦ 變更流程
備齊應備資料,向主管機關申請所在地變更登記
變更登記完成
※變更完成時間為5日內,須備齊應備資料且不含例假日※
至各區國稅局辦理營業變更登記及購票證變更等事宜
營業變更登記完成

♦ 應備資料

  1. 事務所代辦委託書
  2. 變更後發票章─本所提供代刻服務
  3. 合夥同意書或契約書─由合夥人親簽
  4.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
  5.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賃契約書
  6. 建物所有權狀(須附註房屋稅籍編號)或最新一期房屋稅單
※其餘所需資料如申請書、設立變更登記表、營業事項登記表等文件皆交由本所辦理※
※以上流程及應備資料皆以各主管機關之公告及實際需要為準※



四、資本額變更

♦ 變更流程
備齊應備資料,向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
變更登記完成
※變更完成時間為5日內,須備齊應備資料且不含例假日※
至各區國稅局辦理變更登記
營業變更登記完成

♦ 應備資料

  1. 事務所代辦委託書
  2. 合夥同意書或契約書─由合夥人親簽
  3. 存摺影本及銀行存款餘額證明─增資後未達25萬元整或減資者免附
※其餘所需資料如申請書、設立變更登記表、營業事項登記表等文件皆交由本所辦理※
※以上流程及應備資料皆以各主管機關之公告及實際需要為準※



五、其他變更事項

停業、復業、歇業登記等,詳情請洽本所之專案承辦人。